一、案例背景
广州市驰航船务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驰航公司)作为一家深耕水上运输行业20余年的老牌民营企业,因经营管理不善及外部环境影响,出现流动性困难,资产不足以清偿到期债务。鉴于其在行业内拥有稳定的业务基础和较高的重整价值,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7月30日裁定受理其破产重整申请,并指定广东南国德赛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。
二、具体做法
本案的核心难点在于如何在剥离巨额债务的同时,保全企业核心运营资产——三艘自卸砂船及其配套的稀缺航运资质。
一是精准识别核心资产,构建“出售式重整”架构。管理人依托“府院联动”机制,协同广州港务、海事等部门,快速厘清了驰航公司的资产底数。经调查,驰航公司虽负债沉重,但名下三艘自卸砂船产权清晰、维护良好,且持有“广东省内各港间普通货船运输”“进出境运输工具负责人”“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”等多项稀缺资质。管理人决定摒弃传统的存续式重整,采用“出售式重整”模式,即将核心资产(船舶)及营运资质剥离,通过公开招募由新投资人设立新主体承接,实现“好资产”与“坏债务”的物理隔离。
二是依托大湾区特资平台,实施“线上+线下”立体化招商。为解决特殊资产处置中“招商难、定价难”的痛点,管理人充分利用大湾区特殊资产赋能服务平台进行线上公开挂牌,广泛触达潜在投资人。线下则发挥南国德赛“法律+资本+产业”的协同优势,整合行业资源,精准对接具备航运运营能力的投资方。通过多轮谈判与尽职调查,最终成功锁定意向投资人。
三是平衡各方利益,设计最优清偿方案。在制定重整计划草案时,管理人将剥离资产所得资金优先用于清偿破产费用及共益债务,确保职工债权和税款债权全额清偿。对于普通债权,则通过提高清偿比例与灵活的清偿周期设计,最大程度保障债权人利益,同时兼顾投资人的合理回报预期。
三、实践成效
本案通过出售式重整模式,成功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。
一是实现了债权人利益最大化。本次重整有效化解了企业巨额债务风险,实现了职工债权、税款债权100%全额清偿,普通债权清偿率显著提升。
二是延续了驰航公司的资产价值。三艘核心船舶资产及航运资质得以保全,避免了资产拆解变卖的价值贬损,实现了资产的涅槃重生。
三是树立了“出售式重整”模式的行业典范。为传统航运业等重资产、高资质门槛行业的困境企业纾困提供了可复制的“广州样本”。
四、创新亮点
一是模式创新。突破传统重整路径,灵活运用“出售式重整”,解决了传统航运企业“资债不分”难以重整的痛点,实现了资产价值与营运价值的双重保留。
二是机制创新。深度融合“大湾区特殊资产赋能服务平台”,实现了特殊资产处置从“单向拍卖”向“产业重整”的转变,提升了资源配置效率。
三是协同创新。实践了“府院联动+专业机构+产业资本”的多方协同机制,有效降低了重整成本与时间成本。
五、推广建议
本案表明,在处理拥有核心运营资产但债务结构复杂的传统企业时,应优先考虑“出售式重整”模式。建议在推广中进一步强化政府服务平台的撮合功能,引导专业机构深度参与,精准匹配产业投资人,以实现特殊资产处置效益的最大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