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

日期:2024-06-17 14:50:01

    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中国东方)是经国务院批准,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、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共同发起设立的中央金融企业。中国东方前身为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,成立于1999年10月,于2016年9月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。自成立以来,中国东方始终以“保全国有资产、化解金融风险、促进国企改革”为使命,将依法合规经营作为生命线,累计管理处置各类不良资产两万多亿元,为国家金融系统的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。

  截至2023年末,中国东方集团总资产达12,720亿元,在全国共设26家分公司,下辖中华联合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、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、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、中国东方资产管理(国际)控股有限公司、上海东兴投资控股发展有限公司、东方富兴(北京)资产管理有限公司、东方邦信融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、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、大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和浙江融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等10家一类子公司,业务涵盖不良资产经营、保险、银行、证券、基金、信托、信用评级和海外业务等,员工总数5万多人。

  中国东方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,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、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,始终牢记中央金融企业初心使命,锚定建设金融强国目标,自觉践行金融工作的政治性、人民性,立足功能定位、聚焦主责主业,扎实做好科技金融、绿色金融、普惠金融、养老金融、数字金融五篇大文章,专业高效地防范化解金融风险,坚定不移服务实体经济、防控金融风险、深化金融改革,以高质量党建引领公司高质量发展,坚定不移走好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,积极为中国式现代化贡献力量!